国土部再次尝试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立法

发布日期:2014-04-25 浏览次数:523
国土部再次尝试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立法


         国土系统的人士透露,国土部很早之前就草拟了一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但被相关部门驳回,原因就是因为上位法《土地管理法》没有出台。三中全会再次明确“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国土部再次尝试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立法,其中研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部门规章亦被列入国土部2014年重点工作之一。

 据湖 南省国土厅相关人士介绍,后续试点时存在多个难题,比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的变更,可能由国土部门为主体转为村委会为主体,国土部转为监督部 门。所以此次条例的完善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集体建设用地出让主体、流转方式等核心问题进行了解,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 制度等积累经验,为修法做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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