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不能只是物管的收益
小区的停车区域如何划分停车收益属于物管还 是业主?交的是停车保管费还是场地占用费?一位听证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的车子夜间被划伤,物管居然不赔还告诉我,他们收的是场地占用费,不是保 管费。我想请教的是,场地公摊面积都是我们业主出钱买的,你凭什么收占用费?
“小区的公共区域为业主共有,物管收取的停车费不能只当做物管公司自己的收益。”李琪认为,“收费标准应由业主大会和物管公司制定执行,要明确这笔费用该如何使用。”
还有听证代表表示,如果小区内的停车位多,可以拿出来有偿给有需求的人。
建议10%以上业主联名即可成立业委会
记者了解到,昆明目前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数量不到昆明小区总数的十分之一,对30%以上的业主联名可成立业委会这条规定,听证代表、建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佘映廷表示:“能否将30%以上的业主联名成立改为10%以上的业主联名成立,这样容易些。”
有听证代表认为,业主大会应根据现有业主进行补充,有的人把房子卖了还在当业主委员,这样是不行的。
听证代表、昆明市气象局执法处处长孟庆凯认为,他所在小区业委会从没看到他们有什么活动。业主大会应细化相关规定,才能方便执行。
听证代表、昆明中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奎表示:“业委会应对年龄、性别、学历等进行限定,同时建议居委会主任兼任业主大会主任。”
泄露业主信息罚款3万元
针对泄露业主信息或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业主信息泄露的,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并处3万元罚款这条规定,听证代表、昆明绿辰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刘然表示:“要减少擅自泄露业主信息的行为,需要严格监督。”
听证代表、市人大城环委副主任陈卫说:“业主天天接到‘你的房子装修吗?出售吗?’这样的信息,心里非常不爽,信息到底怎么泄露出去的?《办法》中应该细分泄露业主信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