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号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3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按照行政许可程序,下述企业已通过初审,现予公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
1、大理南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2、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临时二级
3、红河州棚户区改造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临时二级
4、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临时二级(延续换证)
5、玉溪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6、云南玉溪中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7、玉溪龙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二、房地产估价企业
1、昆明名杰信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级(延续换证)
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至1月26日,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请向我厅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871—64320983、64320815;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871—64321778、64320767、64320772。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不收取资质审查费,也不在任何指定刊物中刊登申请单位的相关信息和收取所谓的“版面费”。为避免受骗上当,申请单位如接到类似的欺诈电话或信函,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