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力推土地新政 推动城镇向山坡和丘陵发展

发布日期:2011-10-21 浏览次数:411
    努力实现“城镇朝着山坡建,良田留给子孙耕”的目标。

  ——省委书记秦光荣

  “这下谁也不能再打这些地的主意了,我们可以安心种田了。工人爱机器,农民爱土地。有了田地心才不慌。”

  ——村民(兴高采烈)

  借助自然环境、景观特色,建设与自然面貌有机结合的城市环境,形成“城在山中、房在林中、水在城中、人在绿中”的独特城镇风貌。

  引导“用地上山”,发展山地城镇,将有助于保持和发展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延续传统城镇、村寨的建筑风貌,比在坝区“摊大饼”式的发展更好,更切合实际。

  ——省委书记秦光荣

  今后我省用地着眼于94%的山地,除去80%的不宜建设山地,合理规划剩余的20%宜建山地坡地,空间十分巨大。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和自兴指出,要勇破发展和保护两难局面,力推“用地上山”新政,深化对桥头堡建设和山地城镇建设的认识,通过启动一批、总结巩固提高一批、储备一批“三个一批”为重要抓手,努力探索总结山水城市、田园城市、山地城市等“十大类型”模式,创造我省统筹城乡发展新模式。

点击排行
 
更多>>名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