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新机场垮塌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发布日期:2011-10-25 浏览次数:500

 

 

昆明在建新机场垮塌事故原因公布

 

3月19日,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1.03”事故调查新闻通报会在昆明市政府举行。事故调查组组长、昆明市安监局副局长杨振武表示,经调查,垮塌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杨振武表示,云南省昆明新机场航站区停车楼以及高架桥工程A-3合同段东引桥第三联模板支架坍塌,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云南建工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建工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诚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城市监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等相关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认真履行支架验收程序,未对进入现场的脚手架及扣件进行检查与验收,发现支架搭设不规范等事故隐患后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而事故直接原因是支架架体构造有缺陷,支架安装违反规范,支架的钢管扣件有质量问题,采用从箱梁高处向低处浇筑砼的方式违反规范规定,导致架体右上角翼板支架局部失稳,牵连架体整体坍塌。

据了解,该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16.75万元。

目前,《云南省昆明新机场航站区配套引桥工程“1·03”支架局部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已经由昆明市政府批复同意,决定对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诚信劳务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代广学、技术负责人杨树全、工长代金昌,云南建工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新机场项目部副经理潘国成、陈涛,云南城市监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新机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郭学智等涉嫌犯罪的6名事故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云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将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诚信劳务服务公司清除出云南省建筑市场,并对其处以45万元罚款;对云南建工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处以45万元罚款,并对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邓志宽以及副总经理兼云南省昆明新机场工程项目部经理徐德能分别处以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对副总经理程胜明处以两万元罚款。此外,云南城市监理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的责任人也分别受到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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