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起爆方法与起爆网路(二)

发布日期:2013-08-24 浏览次数:1034
一般规定
  各种爆破作业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
  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新仪表,应经有关部门或经授权的行业批准。
  在潮湿或有水环境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应作防潮防水处理;使用抗水炸药时,应对起爆器材作防水处理。
  爆破器材的现场测试、检验
  在实施爆破作业前,应
 ----对所作用的爆破器材进行外观检查;
 ----对民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
 ----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
  爆破器材外观检查项目应包括:
 ----雷管管体不应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不应歪斜;
 ----导火索和导爆索表面要均匀且无折伤、压痕、变形、霉斑、油污;
 ----导爆管管内无断药,无异物或堵塞,无折伤、油污、穿孔,端头封口;
 ----粉状硝类炸药不应吸湿结块,乳化和水胶炸药不应稀化或变硬。
 ----4.9.2.3A级、B级岩土爆破工程和A级拆除爆破工程应检测以下项目:
 ----炸药的爆速和殉爆距离;
 ----延时电雷管的延时时间;
 ----导爆索的爆速、起爆能力;
 ----起爆管传爆速度,延时导爆管雷管的延时时间;
 ----起爆网路及其联接方式的传爆试验;
 ----爆破漏斗试验或构件试爆。
  起爆电源及仪表的检验包括:
 ----起爆器的充电电压、外壳绝缘性能;
 ----采用交流电起爆时,应测定交流电压,并检查开关、电源及输电线路是否符合要求;
 ----各种连接线、区域线、主线的材质、规格、电阻值和绝缘性能;
 ----爆破专用电桥、欧姆表和导通器的输出电流及绝缘性能。
  爆器材加工
  起爆器材加工,应在专用的房间或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不应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带有安全防护罩,铺有软垫并带有凸源的工作台上操作。每个工作台存放的雷管不得超过100发,且放在带盖的木盒里,操作者手中只准拿一发雷管。
  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管应使用锋利刀具在木板上进行。每盘导火索或每卷导爆管,两端均应切除不小于5cm。
  雷管内有杂物时,不应用工具掏或用嘴吹,应用手指轻轻地弹出杂物;杂物弹不出的雷管不应使用。
  将导火索和导爆管插入雷管时,不应旋转摩擦。金属壳雷管应管应采用安全紧口钳紧口,纸壳雷管应采用胶布捆扎牢固或附加金属箍圈后用安全紧口钳紧口。
  加工好的起爆管与信号管应分开存放,信号管应制作4.9.3.7 加工起爆药包和起爆药柱,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用量。
  起爆方法
  下列情况不应采用导火索起爆:
 ----硐室爆破、城镇浅孔爆破、深孔爆破和水下爆破;
 ----竖井、倾角大于30°的斜井和天井工作面的爆破;
 ----有瓦斯和粉尘爆炸危险工作面的爆破;
 ----借助于长梯子、绳索和台架才能点火的工作的爆破
  导火索起爆时,宜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
  采用导火索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
 ----信号管和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
短导火索长度的三分之一;
 ----应采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不应脚踩和挤压已点燃
导火索;
 ----单人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或分组一次点火的组—
数),地下爆破不得超过五根(组),露天爆破不得超过10
根(组);导火索长度 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
地点,但不得短于1.2m;
 ----多人点火(或连续点燃多根导火索)时,应指定其中一人为
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掌握信号管或计时导火索的燃烧
情况,信号管响后或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
与否,均应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在有瓦斯和粉尘爆炸危险的环境中爆破,应使用煤矿许
用起爆器材起爆。
  城镇浅孔爆破和拆除爆破不应使用孔外导爆索起爆。
  在杂散电流古城大于30mA的工作面或高压线射频电源
安全允许距离之内,不应采用普通电雷管起爆。
  起爆网路
  一般规定
  各种起爆网路,均应使用经现场检验合格的起爆器材。
  起爆网路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联接。
  在可能对起爆网路造成损害的部位,应采取措施保护
穿过该部位的网路。
  敷设起爆网路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
施并实行双人作业制。
  电力起爆网路
  同一起爆网路,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
电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大于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
钢丝作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之间
宜设置中间不相关。
  起爆电源功率应能保证全部电雷管准爆;流经每个雷
管的电流应满足: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小于2.5A。
  电爆网路的导通和电阻值检查,应使用专用导通器和
爆破电桥,专用爆破电桥的工作电流应小于30mA。由工作面向
起爆站依次进行。
  雷雨天不应采用电爆网路。
  起爆网路的联接,应在工作面的全部炮孔(或药室)
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
依次进行。
  导爆索起爆网路
  切割导爆索应使用锋利刀具,不应用剪刀剪断爆索。
  导爆索起爆网路应采用搭接、水手结等方法联接;搭
接时两根导爆索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cm,中间不得夹有异物和
炸药卷,捆扎应牢固,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应小于90°。
  连接导爆索中间不应出现打结或打圈;交叉敷设时,
应在两根交叉爆索之间设置不小于10cm的木质垫块。
  起爆导爆索的雷管与导爆索捆扎端端头的距离的应不
少于15cm,雷管的聚能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导爆管起爆网路
  导爆管管路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联接,导爆网路中不应
有死结,炮孔内不应有接头,孔外相邻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
的距离。
  用雷管起爆管网路时,起爆导爆管的雷管与导爆管捆
扎端端头的距离应不小于15cm,应有防止雷管聚能穴炸断导爆客
和延时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
管周围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用导爆索起爆管网路时,起爆导爆管的雷管与导爆管
时,宜采用垂直联接。
  起爆网路试验
  硐室爆破和其他A级、B级爆破工程,应进行起爆网
路试验。
  电起爆网路就应进行实爆试验或等效模拟试验;起爆
网路实爆试验应按设计网路联接起爆,等效模拟试验,至少应选
一条支路按设计方案联接雷管,其他各支路可用等效电阻代替。
  大型导爆索起爆网路或导爆管起爆网路试验,应按设
计联接起爆,或至少选一组(对地下爆破是选一个分区)典型的
起爆网路进行实爆,对重要爆破工程,应考虑在现场条件下进行
网路实爆。
  起爆网路检查
  起爆网路检查,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组成的检查组担
任,检查组不得少于两人。
  电力起爆网路,应进行下述检查后,方准与主线联接:
    ----电源开关是否接触良好,开关及导线的电流通过能力是
 否能满足设计要求;
    ----网路电阻是否稳定,与设计值是否相符;
    ----网路是否有接头接地或锈蚀,是否有短路或开路;
    ----采用起爆器起爆时,应检验其起爆能力。
  导爆索或导爆管起爆网路应检查:
    ----有无漏接或中断、破损;
    ----有无打结或打圈,支路拐角是否符合规定;
    ----雷管捆扎是否符合要求;
    ----线路连接方式是否正确、雷管段数是否与设计相符;
    ----网路保护措施是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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