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建筑单位先交钱 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

发布日期:2011-12-21 浏览次数:336

 在昆明的农民工占到外来人口的70%,建设领域的工人又占到昆明农民工的30%,而一些建筑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又尤为突出。昨天,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昆明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正式启动,今后在昆明辖区内的建设领域的用人单位,须按照一定比例预存农民工工资准备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据悉,农民工工资准备金的设立在全国尚属首家。

  从源头堵住恶意拖欠工资问题

  “建设领域的用人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必须开设本单位农民工工资准备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建设工程合同工程价款10%的资金预存到该账户,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王正军说,建立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的建立,能有效地从源头上治理和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据了解,工资准备金是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将农民工工资预先交存到指定银行,并由银行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每月工资支付明细表,代用人单位发放工资,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一项制度。

  通报会上,昆明市人社局还发布了昆明市行政辖区内农民工工资准备金的预存、使用等事项的公告。农民工工资准备金的预存比例不得低于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10%,建设工程工期超过一年的,可以按照不低于一个年度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10%预存农民工工资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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