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房产成交价接近3000  

发布日期:2011-10-12 浏览次数:361
     一是对申报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分配工作透明,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首先由申报对象向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审核后,进行第一榜公示无异议后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然后由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民政、公安、乡镇、社区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申请人家中进行详细调查,认真核查申请家庭住房、失业、享受低保等相关情况,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初审名单交廉租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审定,最后通过报刊、网络、粘贴公告等形式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廉租住房协议。
    二是实行复审公示制度。对租住对象居住满一年的,进行复审公示,经复审公示符合条件的确定为续租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劝其退出,暂时不能退出的,实行差别化租金管理。
    三是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将我市2006年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名称、地点、面积、套数及工程进展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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