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解决全省800万城乡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让城镇25%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群众享受到保障性住房的惠民政策,使城乡中低收入的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今年,国家下达给我省建设(筹集)39.93万套的城镇保障性住房任务,其中新增租赁补贴9万户,实物建房30.93万套,包括新建廉租住房9.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1万套、经济适用住房0.5万套,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9.93万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研究出台多项重大政策措施,加强谋划部署、及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多渠道筹集落实资金、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分配原则、加大督查力度,大力快速推进建设进程,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底,我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平均开工率达到100%;完成投资200.2亿元,占总投资额的72.93%,提前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到年底前完成60%以上投资额的目标任务。
资金来源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础,今年以来,我省已争取下达中央补助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67.75亿元,省级财政安排下达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补助资金11.38亿元,目前,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已落实信贷资金近120亿元。我省还在全国开创了确保5%土地出让总收入、10%房地产开发税收和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之先河。
“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250万套(户),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150万套,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100万户。
明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今年保障房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会同省级发改、财政、国土、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房建设的“开工数量、质量安全、竣工数量、入驻数量和分配管理”等重点环节做好工作,让保障性安居工程这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更好地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