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政协副主席陈勋儒公布政协提案报告全文

发布日期:2012-02-09 浏览次数:317
  陈勋儒副主席代表十届省政协常委会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云南政协副主席陈勋儒:各位委员,我代表政协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省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坚持以中共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提案质量为重点,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提升提案服务水平为保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发展,关注民生,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共收到提案材料631件,经审查立案614件。其中:委员提案514件,占83.7 %,集体提案100件,占16.3%。不立案的17件,已作其它方式处理。提案送交101个承办单位办理,已全部办复完毕。从办理情况看,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采纳的A类提案253件,占41.2%;列入计划拟解决的B类提案304件,占49.5%;因各种因素暂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C类提案57件,占9.3%。由于各承办单位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办理结果为A类的提案由去年的19.9%上升到今年的41.2%。10件经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提案,由省政协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领衔督办。评选表彰优秀提案50件。
  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围绕我省“两强一堡”战略,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高度关注民生,反映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准确,分析客观,建议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一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稳步提高。
  (一)领导重视,将提案工作作为政协全局性重要工作
  常委会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政协各专委会和相关部门,从全局研究和部署提案工作。10件重点提案均由主席、副主席签转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再由他们签批相关部门办理。承办单位高度重视,重点提案得到重点办理。承办单位积极主动,政协机关和各参加单位密切协作,形成了联合行文、审查、交办、督办、检查和培训的工作机制,增强了提案工作整体合力。为办理好《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发展的对策建议》,省委领导作出批示,省委宣传部、省文化产业办公室成立办理领导小组,周密部署,深入调研,为我省“建设民族文化强省”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政府对八个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联合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建议——“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系列提案》非常重视,分管副省长签署办理意见,多次过问办理情况,召开面商会,促进了工作。
  (二)积极互动,将做好服务作为提高提案质量的重要基础
  充分发挥政协组织联系内外、协调各方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提案者与承办单位沟通联系,增进理解,增强良性互动。充分调动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积极性,正确处理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提高履职水平,在提高提案质量、打造精品提案上下功夫。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提案线索,组织相关部门提供提案素材,征集整理提案素材82条,及时提供委员选题参考。严格立案标准,对内容相似度高的提案进行并案处理,提案数量有所减少,质量明显提高。充分发挥驻滇全国政协委员作用,将我省迫切需要反映的重大问题整理提案材料43份,提供驻滇全国政协委员选题参考,促进关系云南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升到国家层面发挥作用。着眼提案工作需要,深入迪庆、丽江、文山、昭通、曲靖等州市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在西部提案工作座谈会上交流发言。邀请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部分承办单位和新闻媒体座谈,吸纳各方意见,改进提案工作。编印《重要提案摘报》8期,报送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协领导及提案承办单位,受到关注,并在摘报上作了批示。在面商和提案办理视察中开展“双向评议”,政协委员评议提案办理质量,承办单位评议政协委员提案,通过互动达成共识,推进提案和提案办理质量整体提高。着眼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修订《政协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订后的条例总结了提案工作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成果,为提高政协履职水平,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强化督办,将跟踪督办作为提高办理实效的重要手段
  提案办理实效是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成果,加强跟踪督办,有助于提高提案办理实效。建立健全办理工作机制,提案办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省政协办公厅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明确办理要求。各提案承办单位通过提案办理推进部门工作,省商务厅等5个承办单位在办理《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带动桥头堡建设》的提案时,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经过深入调研,根据自身职能提出办理要求,制定办理计划,对我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制定相应扶持政策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跟踪问效,省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8个单位进行视察,将视察情况进行通报。经承办单位自选、提案者要求和提案督办部门遴选,选取部分提案进行续办续复,多数承办单位对上年未能办结提案进行了续办续复,促进办理实效提高。
  (四)注重调研,将调查研究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
  调查研究的过程既是政协委员知情明政的过程,也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过程,通过调查研究有助于提高提案办理实效。我们选择了10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高质量提案进行调研督办。省林业厅围绕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建议——“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系列联合提案》办理,与省政协和提案者多次沟通联系,组织由省政协主要领导带队,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林业厅、环保厅等10个承办单位、省政协委员参加的调研组,深入版纳、普洱、丽江、迪庆等州市进行专题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充分协商,达成共识,促进提案办理落实。在督办《进一步做好我省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的建议》提案过程中,国土资源厅组织进行了3次调研和2次面商,促成了《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
  (五)搞好宣传,将加大宣传作为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的重要途径
  为充分展示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实践,增强全社会关注人民政协事业,促进提案工作发展,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提案的形成、办理和成效,宣传先进承办单位的典型经验,宣传提案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两次召开提案工作宣传协调会,对提案线索征集、重要活动宣传、优秀提案公示等工作进行安排。通过省政协网站、《政协信息》、《政协理论与实践》和省内各媒体要闻中播报、刊发,对提案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深入报道。《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等省内主流媒体刊发、播出反映政协提案工作的稿件均在80篇以上。《云南政协报》在要闻版对10件重点提案均进行深度报道,对提案工作重点宣传,“提案专版”每月刊出6期。通过宣传工作,使提案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扩大了社会影响。
  各位委员,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工作,在广大政协委员、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的积极参与下,通过各承办单位辛勤努力和社会各界热情关注,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提案质量不高;二是部分面商流于形式;三是部分提案办理重答复,轻落实,文来文往依然存在。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三、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提案工作,要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主题,按照“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要求,坚持提案工作方针,着眼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围绕“两强一堡”战略,为实现“四个翻番,两个倍增”,选择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要问题建言献策,努力提高提案质量,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领导
  要站在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具有全局性重要工作的高度,以全局的视野研究部署提案工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充分发挥党派团体优势和政协委员主体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拓宽知情明政渠道。积极争取中共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分析工作中面临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真正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参与、社会关注的工作格局,使提案工作更好地为党委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服务。
  (二)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选择党委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政协委员有条件深入调研的重要问题和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进行深入调研,要围绕云南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献计出力。要立足于推动党委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要立足于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寓民主监督于政协提案工作之中,提高民主监督成效。
  (三)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实效
  要完善督办机制,加强提办双方良性互动,落实办理面商制度,突出办理重点,强化跟踪督办,抓好重点提案督办、加强办理视察和续办续复等工作。充分重视党派、团体、专委会集体提案,加强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合提出的系列提案等重点提案调研。为总结本届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年内组织一次提案办理“回头看”活动,选择部分单位调查摸底、走访座谈、跟踪问效,促进续办续复,切实提高办理实效。
  (四)注重调研,将调查研究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
  调查研究的过程既是政协委员知情明政的过程,也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过程,通过调查研究有助于提高提案办理实效。我们选择了10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高质量提案进行调研督办。省林业厅围绕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建议——“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系列联合提案》办理,与省政协和提案者多次沟通联系,组织由省政协主要领导带队,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林业厅、环保厅等10个承办单位、省政协委员参加的调研组,深入版纳、普洱、丽江、迪庆等州市进行专题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充分协商,达成共识,促进提案办理落实。在督办《进一步做好我省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的建议》提案过程中,国土资源厅组织进行了3次调研和2次面商,促成了《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
  (五)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宣传
  要加强提案工作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作用,及时通报重点提案面商、提案调研、提案办理视察、优秀提案评选表彰等进展情况,建立提案宣传沟通机制,宣传承办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提案办理实效。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十届五次会议将对本届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各位委员,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政协提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力再铸辉煌,同心共谱华章,为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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