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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城市供排水清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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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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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县县城至红星水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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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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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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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管材供应能力(具有管材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协议书)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和供货能力。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3投标申请人可自主参加报名,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标人将择优选择不少于9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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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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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9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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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5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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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09室(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或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红河州建设局办公大楼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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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晟、曹慕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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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5323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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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为9人。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请申请人于2012年02月09日至2012年02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09室(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或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红河州建设局办公大楼五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已进入红河州《合格投标人名录》 的施工企业可通过网上报名。5.2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省内申请企业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省外申请企业自行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进入红河州《合格投标人名录》的企业到投标时再办理行贿犯罪查询)。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六、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02月23日10:00时,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蒙自护国路红河州建设局办公楼5楼)。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在红河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红河县城市供排水清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永明地址:云南省红河县迤萨镇邮编:654400 联系人:龙建升电话:0873-4511606 传真:0873-462124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邮编:650106 招标代理联系人:沈晟、曹慕蓉电话:0871-5323692 传真:0871-531100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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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河县给水处理厂引水及配套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发改投资[2009]19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河县城市供排水清运公司,资金来源为地方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分别为15%和85%,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县县城至红星水库;2.2计划投资:3314万元;2.3计划工期:545日历天;2.4工程规模:1.5万立方米/日,新建引水管线DN300球磨铸铁管及钢管,总长23.21公里;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即设计施工图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