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新增建设用地5成须上山 14州市已审查

发布日期:2012-02-28 浏览次数:373

  从“7省区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座谈会”获悉,我省14个州市的“用地上山”规划已通过审查,原来布局在坝区的20.05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让路还田,被调向山地,267.3万亩坝区优质耕地被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出席会议。

  宜良模式值得全国推广

  作为全国目前唯一全省范围内试点“用地上山”省份,以宜良为代表的山地工业区建设模式得到肯定。
  该县按照“荒坡造园区、山地建城镇、坝区作粮仓”的发展目标和“一上一下”(工业项目上山、优质耕地下坝)的发展思路,通过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县坝区基本农田占坝区耕地的比例由59.25%提升到82.93%,坝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占全县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90.93%下降到52.99%。

  徐德明认为,宜良县的“一升一降”很直观地说明了“用地上山”实践的重大价值。“希望宜良县能破解发展与保护的两难局面,成为全国‘用地上山’的示范县。”徐德明说,宜良模式值得全国推广,一方面将良田永久地保存下来,给农民吃了定心丸,另一方面,选址于缓坡山区地带的宜良县工业园区已成为宜良新的经济增长点,正在成为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和规模经济效益的重要平台,能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这样一来,村里的年轻人不用外出打工,就业可以实现就地就近转换,降低了务工的流通成本。

  14州市规划已通过审查

  “用地上山”新政涉及到用地、城建、林地3大规划,截至今年1月,云南省16个州市已全部完成对3大规划的调整,现在转入审查期。

  目前,共14个州市的新规划已经通过审查,按照“现有坝区耕地中划定基本农田的比例应达80%以上”的规定,坝区调向山地的新增建设用地20.05万亩;坝区优质耕地新划入基本农田267.3万亩,坝区优质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2.03%。

  “‘用地上山’试点将严格控制项目区建设用地规模,不得占用良田好地,占用劣质耕地不超过开发用地总规模的30%。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在山地的规模应达到50%以上……”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和自兴透露,年内,我省将启动实施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试点项目,于2012年5月前完成场地平整等前期一级开发工作,2013年底前完成首期试点工作。

  此外,今年6月前,各试点县(市、区)将启动第二期、第三期实施的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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