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物业费执行新标准

发布日期:2012-04-05 浏览次数:448

  1日起,昆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住宅物业费每月最高收费为1.38元/平方米,最低为0.45元/平方米,此外,住宅物业的装修保证金每户不得超过2000元。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下发的通知以及《昆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明确,住宅物业费包含综合管理、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维护5类,每一类收费标准均按照物管不同的服务标准划分为5个等级,合计每月最高收费为1.38元/平方米,最低为0.45元/平方米。此外,通知对住宅物业的装修保证金也设了上限,最高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无疑也给物业上了一个“紧箍咒”。

  得知新的物业收费标准将执行,家住新亚洲体育城的王女士非常赞同,“根据服务细化的收费标准,虽然每平米的价格和之前差不多,但更加透明公正。如果物业执行了高的收费标准服务却达不到要求,我们也可以依据标准来和他们理论,而不像以前总是稀里糊涂的。”在随后的走访中,多数市民在了解了新的收费标准后表示,有了收费标准,各项收费有了依据,物业公司在操作上、收费上,都会受到很好的监督。

  在明确5类收费标准的同时,通知还规定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业主大会的委托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的项目内容、服务质量,重新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此外,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实行出入证(含IC卡等)管理服务的,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每户4张卡的数量无偿提供给业主;出入证(含IC卡)需要增加或者出现遗失、损坏需补办的,可按证(含IC卡)工本费收取。

  随通知下发的《昆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重新修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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