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查处重大建设项目问题 4滞缓工程13人被问责

发布日期:2012-07-24 浏览次数:396
       记者7月23日从昆明市纪委监察局举行的通报会上了解到,市纪委监察局对昆一中改扩建、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工程、文庙恢复性修建、子君村经济适用房等建设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处,13名责任人收到问责处理,其中通报批评7人,免职5人、调整工作岗位1人。

  据介绍,今年年初昆明市就成立了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快查快处督查组,采取“抓个案、抓典型”的方式,快速查处不作为和推诿扯皮的人和事。目前,市纪委监察局派出调查组对媒体关注并报道的昆一中改扩建、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工程、文庙恢复性修建、子君村经济适用房等建设项目推进中存在的滞缓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决定对13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昆一中校园改扩建项目

  昆一中是昆明市名校,也是省内名校,承担着中央、省属单位及其他市民子女的就学任务,昆一中校园改扩建工程按要求应在2010年春节后动工,2011年年底建成。但昆明市教育局、昆一中2010年1月成立昆一中校园改扩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后,由于统筹管理和协调服务不到位,到2月底才拆除1号教学楼和老干部活动中心两栋D级危房。

  3月初启动校园修建性详规编制工作后,通过比选就决定由同济大学下属规划院形成规划设计初稿,征求意见后才重新进入招标程序。加上反复调整办公楼位置及道路退距,也未与规划部门达成一致,导致9月初才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2011年2月22日才启动教学楼单体设计工作。

  按照要求,规划部门本应做好指导、服务、审批工作,但2010年9月20日收到校方上报的校园规划方案后,因不同意建筑间距,到2011年2月22才下发规划许可意见。另外,规划部门在校方编制修建性详规时,未及时提醒校方启动教学楼单体设计工作,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因此,本应于2010年春节后动工、2011年年底建成的项目一直到2010年11月24日才进场施工,完工时间则要到今年8月底,分别超时9个月和8个月。为此,纪检监察机关决定:责令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市教育局副局长(挂职)、昆一中校长赵灿东、市规划局副局长章光日通报批评问责,昆一中副校长杨治国、五华规划分局副局长许云华免职问责,五华规划分局经办人王思敏调整工作岗位问责。

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项目

  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项目本应于2011年12月开工,但因为有关责任单位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力、协调履职不到位,到今年6月,经开区、呈贡区负责的泄洪渠河道上、下段迁改工作仍没有开工,项目业主市妇幼保健院今年5月30日才通过市卫生局向市住建局报送初步设计图册,6月4日才向经开区国土部门办理缴纳土地款相关手续,影响了项目开工建设。

  为此,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经开区党工委分管副书记张正坤、经开区农村工作局局长马伍壹、城乡建设部部长助理陈卫政,呈贡区分管副区长段超,市妇幼保健院分管副院长李继红通报批评问责,经开区水务局局长杨涌、呈贡区水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王云华、市妇幼保健院基建办副主任雷鸣免职问责。

  文庙(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恢复性修建项目

  市政府要求昆明文庙(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力争2012年6月开工,在明年亚洲艺术节前完成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总体详规审批,确定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可研编制单位、地质勘测单位、项目一期(大成殿)地勘等工作,正在进行项目造价、监理招标、项目一期(大成殿)拆迁准备、可研申报审批、项目设计等工作。鉴于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属公益性事业法人单位,无经营项目、不具备贷款和融资条件,纪检监察机关督促项目一期主体责任单位市文广体局尽快完成第一期项目施工设计,以BT模式进行建设,确保7月份以内开工。

  子君村经济适用房项目

  子君村经济适用房项目一期于2010年交付使用,二期(居安园)共19栋1147套经济适用房今年3月18日至4月30日交房,因市土投公司未及时拨付1800万元供电工程尾款,市供电局没有及时安排供电。经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市土投公司协调市供电局于5月31日对子君村1147套经济适用房安排了正常供电。鉴于居安园于今年4月7日开始交房至5月31日期间未通电, 6月7日,市土投公司商物业管理公司已经退还了居安园业主一个月物管费。

  另外,纪检监察机关还对主城四区和市房产权交易中心存在的个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9个问题进行了调查,对经查实的2个问题责任人,责成两区进行了处理。一是5月28日14点50分,盘龙区卫生执法监督局监督员张跃娟、蒋国屏在白云路颐欣里门口执法车辆内睡觉,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二是6月4日,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工作人员张雄违反着装规定,也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调整工作岗位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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