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09-13 浏览次数:380
BSZFCGDL2012-43 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标公告

  受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采购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梯采购安装及新建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

二、招标内容: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电梯采购安装及新建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采购招标范围中所列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共分为两个包段,投标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投标。
  第一包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电梯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基本要求:客货电梯一台,载重2000kg,速度0.5m/s,6层6站。投标供应商报名同时须到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现场踏勘,并获取相关数据,安装施工划分为同一个标段,必须整体投标。
  第二包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新建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2、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安装、施工、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
  7、投标时需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须注明具体投标产品的型号,每个投标商只能对一个具体产品进行投标。
  8、第一包投标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执行标准:GB/T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 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梯产品的质量由当地政府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交付使用。
  9、第二包投标人所选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叁级以上(含叁级),并提供近三年在云南省的业绩。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四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六、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其它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五个工作日(2012年9月13日至9月19日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建设路 164号(旧车交易市场4楼)
  3、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收款人:李洪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保山城北支行
账号:6227 0039 6024 0122 197
电 话: 0875—2124333  邮 编:678000
E-mail:1730743519@qq.com 传真:(0875)2132048
发布日期: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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