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云南未来5至10年的发展目标和蓝图浮出水面。
到2015年,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和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出口加工基地初步形成;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合作交流迈上新台阶;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高原湖泊、重点流域水质恶化和水土流失加剧超势得到遏制,石漠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全面完成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连接国内外的公路、铁路、管道、港口、电网和电信设施,形成交通、能源、物流、信息大通道,面向西南开放的平台和窗口作用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明显提升;外向型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农民人均纯收入显著提高,绝对贫困问题基本解决,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高原湖泊水质改善,江河上游水土流失面积明显减少,石漠化得到有效控制,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生态安全屏障作用不断巩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培育滇中地区成为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
根据指导《意见》,要提升滇中城市经济圈的辐射带动能力,将滇中地区培育成为云南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即加快建设以昆明为中心,包括曲靖、玉溪、楚雄的滇中城市经济圈,使之成为重要的区域性国际交通枢纽,全国重要的烟草、旅游、文化、能源和商贸物流基地,以化工、有色冶炼加工、生物为重点的区域性资源深加工基地,承接产业转移基地和出口加工基地。
在产业布局上,加快昆明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服务业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商贸流通、信息、旅游、文化和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面向东南亚和南亚,服务广阔腹地的西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作用;加快曲靖煤炭电及新能源基地、重化工基地、有色金属及新材料基地和省内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建设;加快玉溪装备制造业发展,建设休闲旅游基地;加快楚雄绿色产业基地、冶金化工基地、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建设。
大力推进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建设,加快滇南、滇西城市群发展,合理引导滇东南、滇西南、滇西北、滇东北城市布局。
可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意见》明确,待具备条件时,建设中缅瑞丽——木姐、中越河口——老街、中老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麻栗坡(天保)、耿马(孟定)、腾冲(猴桥)、孟连(勐阿)、泸水(片马)边境经济合作区。
建设瑞丽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按程序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规范并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区(点)的发展,积极发展保税物流、跨境旅游。
三条经济走廊内联外通
完善三条对外经济走廊:依托昆明——河口高速公路及国际航空港,加快推进昆明——河内经济走廊建设;以个(旧)开(远)蒙(自)城市群和河口为载体,重点发展以现代物流、矿产开采加工和烟草生产加工为主的产业集群,与南宁——河内经济走廊、环北部湾经济圈协调互动、合作发展;以泛亚铁路中线、昆曼高速公路及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为依托,稳步推进昆明——曼谷经济走廊建设。
增强对外经济走廊的纽带作用,以南昆铁路、云桂铁路、广昆高速公路和西江航运干线为依托,建设昆明——文山——广西北部湾——广东珠三角经济走廊,重点发展特色旅游、生物医药及矿冶加工产业;以成昆铁路、沪昆铁路和沪昆客运专线、内昆铁路、渝昆高速公路和兰州至磨憨213国道为依托,建设昆明——昭通——成渝经济走廊,重点发展清洁能源和石油化工产业;以滇藏铁路、滇藏公路为依托,建设昆明——丽江——香格里拉——西藏昌都经济走廊,重点发展矿产资源、可再生清洁能源、雪域高原民族特色文化旅游产业。
支持昆明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
推进现代物流服务和信息平台建设,把昆明建设成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在昆明逐步培育和建设国际性矿业交易综合市场。支持把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增加云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数量,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签订双边本币结算协议,建立双边银行间的支付清算机制,为双边贸易、投资提供支持。
推进贸易投资使用人民币,加快自由兑换进程。支持符合条件的云南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及集合票据。鼓励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进行风险管理。
支持云南举办国际公路自行车赛
为推动旅游业跨越式发展,要充分利用和挖掘云南自然和文化历史资源,形成滇中昆明国际旅游休闲区、滇西北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滇西南大湄公河跨境旅游区、滇西火山热海文化旅游区、滇东南喀斯特、哈尼梯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山水文化旅游区和滇东北生态及历史文化旅游区,加快推进旅游业综合改革。支持云南举办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旅游体育活动。将云南有条件的旅游城市机场建设对外开放口岸。
云南将试点电力价格改革
云南成为全国电力价格改革试点
把云南作为全国电力价格改革试点省,实施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开展国际重要湿地、以滇池为重点的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根据国家规定,逐步提高云南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动态调整机制,中央财政按规定政策给予适当补助
主流声音
做桥头堡建设的龙头
省委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的会议精神,昆明作为桥头堡建设的门户、枢纽和龙头,一定要领会在前,落实在先,为实现中共云南省委八届九次全会提出把云南建设成为“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即“两强一堡”的战略目标,努力把昆明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而贡献力量。
把云南建成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规划的出炉,使昆明迎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重大战略机遇。昆明进一步从我国对外开放的末梢变为对外开放的前沿,为昆明发挥区位、资源、交通等优势,立足云南,面向东南亚、南亚,广泛、有效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和重大的发展契机。
做桥头堡建设的龙头,我们就要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面向西南开放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毗邻东南亚、南亚的区位优势,坚持思想领先、改革抢先、开放争先、发展率先,大打工业突破攻坚战,着力推进园区开发,强力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深度推进改革开放,持续优化发展软环境,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做桥头堡建设的龙头,要充分发挥昆明在“桥头堡”发展战略实施中的核心作用,紧扣“两强一堡”和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战略目标,继续实施大投资方略、强化大项目支撑,着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扩大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城乡一体、统筹区域发展,着力实施科教引领、促进文化繁荣,着力保障民生改善、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治理滇池污染、建设生态家园,在桥头堡建设中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